按照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机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情况,现制定辽阳市集中开展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安委会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与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集中打击拖拉机无牌证行驶、农机驾驶人无驾驶证及驾驶证与所驾机型不符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秋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以市农委副主任徐杰为组长,市农委副主任王建斌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农委办公室主任、农机管理科科长、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组成的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办公室,具体对全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1、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2、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3、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4、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5、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中旬)
1、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省、市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对本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做出部署。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规行为,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开展业务工作自查,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1、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农机安全检查组,对本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账整改,严禁“挂账”、“ 瞒账, 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2、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跨部门联合检查,强化相互监督、相互督查工作机制,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紧盯到底,整改不完毕,行动不收兵。
3、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县(市)区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中旬~12月初)
1、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进行过整改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省农委安委会办公室随机对2~3个市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夯实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保障和维护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五、工作总结
1、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经验和好做法,组织互学互鉴。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农委农机管理科。
2、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动员部署。充分认清当前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紧紧围绕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乡(镇)村,宣传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广大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及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强大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二)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
(三)及时总结经验,强化信息上报。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以简报形式及时上报到市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