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5日,辽阳市农委负责同志率市农机推广中心主任,灯塔市农机局,辽阳县农机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到灯塔市大河南镇孟胡屯村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考察。
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土地都是通过土地流转而来,每亩地向群众支付750元,年底还有盈余分红,农民出租土地所得与自己耕作所得相当,合作社相当于不挣群众一分钱。该社现有高速插秧机3台,水稻收割机1台,去年共承包土地1000亩,机械化耕作面积达到2800亩。合作社的赢利主要来自于全程机械化节省人工的费用以及机械化增产的部分。今年计划新购6行高速插秧机2抬,收割机2台,市农委负责同志高度评价了利民合作社的这种服务乡亲的行为。认为土地流转式合作社经营模式层次高,符合未来的土地产业、农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利民合作社目前规模还不足,要抓住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机遇,把合作社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