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3〕37号)和《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辽农机〔2013〕136号)文件要求,建平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于7月11日召开会议,对第二批74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运作进行了布置。
会议首先听取了农机补贴办公室对于第一批补贴资金运行情况的汇报,并根据辽宁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辽农机〔2013〕136号)文件要求对补贴工作提出要求:
1、首先保证购买玉米收获机、设施农业棚内需求机械的购机户需求,剩余资金办理已录入信息购机户,资金不足部分按要求列入下一批或下一年度运作。
2、做好工作宣传力度,保证阳光操作。
3、加大核实力度,确保机具购置真实性,杜绝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4、财政部门保证补贴工作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