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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机局召开2012年保护性耕作项目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农财[2012261号《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112年全省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911,盘锦市农机局组织召开了2012年保护性耕作项目落实推进会议。盘山县、大洼县、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三个项目县区农机局主管领导及五个项目乡镇的主管镇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盘锦市农机局李佰成副局长主持。会上传达了辽农财[2012261号文件,同时下发了《盘锦市农机局关于贯彻落实辽农财[2012261文件的几项决定》。市农机局科教科对两个文件进行了具体解释说明,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项目县区、项目乡镇进行了工作准备情况汇报。2012年,盘锦市保护性作业项目6万亩,盘山、大洼、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各2万亩。项目具体地块落实到作业条件好、农民认识高、机具保有量大的盘山县得胜镇、古城子镇,大洼县的东风镇、平安镇以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的石山种畜场。李佰成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一、各项目县区参会人员要把此次会议精神向各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各项目县区、项目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层层落实。二、要抓紧落实。加快做好宣传动员、技术培训以及购机等基础性工作。各项目乡镇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要推进连片作业,要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农机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开展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要边作业边验收,市、县、乡三级联动,农机财政紧密配合,要确保十月末完成作业、验收、补贴申报工作。三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把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不得虚报作业面积,不得截留,不得挪用,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四是要认真总结,做好技术档案汇编等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和迎接省级检查打基础。

提交人: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张微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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