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机补贴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民、扶持“三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上半年农机部门共争取落实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63万元,比上年提高22%;补贴购置农业机械达10大类36个品目机具,购置各种农业机械总台数达到5419台(套);购机总额达8986万元,受益农户1390户。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让更多的农民充分享受到国家的购机补贴实惠,这对于促进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步伐作用巨大。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市规范廉洁高效实施,防止补贴资金的流失和补贴机具的倒卖,维护好广大购机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的购机补贴资金不折不扣的兑现给农民,农机部门在工作中注重把好“五关”,严格监管。
一、把好宣传关。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告及科技下乡服务等渠道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步骤的宣传,让农民家喻户晓的了解购机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目录、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及时获取信息,自主选择,早做决定。严防宣传不到位,农民不知情。
二、把好公示关。一是政策、办法公开,主要工作环节进行公布、公示;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有关要求。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事先公布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在市(县)区或乡(镇)、村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把好操作关。严格按照《营口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规范操作程序。补贴指标确认书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由农机管理部门交申请购机农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补贴申请表共同作为农民购机和经销商结算的必备凭证;严禁经销商代办农民购机或先提车后办手续;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制度,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以各种理由阻止农民购机。
四、把好督查关。市、县区农机局都组成了购机补贴监督检查小组。主要领导负责,设立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了即时上报制度;加强对补贴机具的使用管理。建立了监督核查工作机制,对补贴机具购置使用等情况定期进行现场核查,杜绝各种形式的倒卖或者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流失。在监管方面,鲅鱼圈区农机局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上把关,对所有申请购机者要求签署《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承诺书》并承诺:(一)办理购买补贴农机具手续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二)购买补贴农机具后,主动到农机局办理登记核实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三)如果非法转让、倒卖补贴机具和生产企业合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其须返还全部补贴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举有效地制约了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其他县区局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方面的创新。
五、把好纪律关。严禁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补贴机具经销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生产、经销企业和购机农民吃、拿、卡、要,收受好处;严禁收取“推广服务费”。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农业部、财政部“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有关工作纪律。对于违反购机补贴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农机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