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真正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百姓受益,铁岭县严把“三关”,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强化申请关
一是购置农机具农户和组织,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合作社机购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到县级农机部门申请,经省农机部门审批后方可购机。二是28(含28)马力两缸以上拖拉机、二行(含二行)以上背负式、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或补贴额超过1万元的其它机具购机者先到所在村由村文书开具购机申请表,并且村文书、村主任、村书记分别签字,缺一不可,然后到乡(镇)农机站审核,站长签字盖章后到县补贴办办理补贴手续。并按补贴额的20%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按购机户与农机部门签订协议办理。
二、狠抓录入关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铁岭县专门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录入每一条补贴购置农机核实情况,领导严格把关,逐条分析、排查,确保购机的真实性,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三、补防印证关
铁岭县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去各乡(镇)为补贴机具喷号打钢印。对补贴机具进行喷号打钢印是县农机局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于对补贴机具进行管理和识别,工作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实、登记、喷号。有喷号的机具可代表享受了国家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个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