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确定并下发,总的原则对国补资金,继续坚持以推进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为主攻方向,加快沈阳市农机化发展。重点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各类拖拉机及配套机具。不允许给工程机械、畜牧机械、粮食机械补贴。
为抓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廉洁、高效地把这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实施好、落实好。
一、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行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县(市、区)实施方案规定操作,绝不允许擅自变更,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允许违法乱纪、以权谋私。
三、今年要继续抓好补贴监管工作,市农委、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
四、今年各级农机部门要继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以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
五、严格执行农业部及辽宁省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
六、2012年沈阳市实施农机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要求,突出实施成效,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发挥导向作用。绩效考核结果将于资金安排挂钩。各地也要逐级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考核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