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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建立奖励制度 推进信息宣传
作者:灯塔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全面做好灯塔市2012年农机化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加大对农机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与部门间的信息交流,调动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使社会各界更多的认识、了解、支持农机工作,促进全市农机事业的科学发展,灯塔市农机局特制定了农机化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灯塔市农机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农机管理服务站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

领导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队伍健全,报送的信息达到规定标准,数量多,质量高,时效性强,综合得分名列前茅,无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失误。

(二)优秀信息员

    热爱农机信息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组织能力,实事求是,数字准确,客观的反映农机工作情况,报送的信息量多质高,时效性强,信息报送工作无失实、失密现象发生。

三、评比奖励标准

(一)信息被部网采用,每条奖励15元; 

(二)信息被省网采用,每条奖励8元;

(三)信息被市政府网采用,每条奖励5元;

(四)调研论文被部农机网采用,每篇奖励15元;

(五)调研论文省农机网采用采用,每篇奖励8元:

(六)凡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文章,每篇奖励20元。

四、评比与奖励

灯塔市农机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农机监理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比和奖励,并按规定在年末发放奖金。

全市农机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年终由市农机局通报表彰,并发放奖状和奖金。

提交人:辽阳市农机局 曹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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