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喀左县第一期农机购置补贴分配资金600万元,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喀左县制定了严格的补贴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确保喀左县设施农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植机械的购置,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二、加强监管,明确责任。一要按照《辽宁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喀左县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二是要加强牌、证照办理。根据《喀左县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购买的动力机械和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必须上牌照,没有驾驶证的,必须办理驾驶证,为保证牌照和驾驶证办理,在办理购机时实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在农机购机补贴大厅为购机者办理一切手续。
三、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
四、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农机补贴工作是政策性强、纪律性较强的工作,省农委把今年农机补贴工作做为监管年。喀左县乡(镇)、农机局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清形势,必须按省、市文件和县2012年农机补贴方案要求操作,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