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沈阳市农机办 >> 农机管理 >> 正文
沈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种政治责任。沈阳市要求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把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严格执行以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实施成效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

三、严格执行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规定。

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县(市、区)实施方案规定操作,绝不允许擅自变更,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允许违法乱纪、以权谋私。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