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农机合作社建设,从2008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扶持十强农机合作社的专项资金。2011年评选出的十强农机合作社有盘山县金禾农机专业合作社、盘山县裕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盘山县立新农机专业合作社、盘山县志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洼县自永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洼县胜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洼县立锦农机专业合作社、盘锦瑞祥农机专业合作社、源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双台子区长河农机专业合作社。2011年12月21日,市农机局组织新评选出的十强农机合作社召开了会议,对新评选出的十强农机合作社奖励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安排,并对明年合作社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法规科科长刘琳琳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对十强农机合作社奖励资金使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项目申报文本填写要规范;(二)奖励资金用途要明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合作社场地、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奖励资金的70%-80%;二是用于农机具购买(未享受购机补贴的机具),不能超过奖励资金的10%;三是用于人员培训,不能超过奖励资金的20%。(三)合作社账目要清晰。对于账目不清,档案不健全的合作社要收回补贴资金,五年内不予评比。
伏局长对新评选出的十强农机合作社这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并对明年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总结合作社各方面工作,在2012年努力做到更好;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要做好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延长机具使用寿命;四是要抓好农机技术培训,提高人员技术水平;五是合作社理事长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六是在明年工厂化育苗、水稻机插秧、水稻机收割等农机作业中,要继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