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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机监理工作凸显三大亮点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1.开展行政处罚,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今年在对一般农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宣传教育以外,对农机无牌、无证驾驶等农机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定期改正,全年开展行政处罚62起。

2.完善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农机监理机关认真履行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件的业务流程,市所的驾驶证审批件已成为全省样板。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与体检部门的协调,使驾驶员能在方圆200米范围内办结各项手续,缩短了办事时间。

3.争取县级农机安全专项资金,提高农机监理监管水平。今年,县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加大了对农机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农机安全专项资金。据统计,全年县级财政部门共投入农机安全专项资金29万,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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