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中县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实施工作顺利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辽中县农村经济局领导和项目各实施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亲自抓。负责项目任务的落实、项目综合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实行合同制管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
二是农机推广站开展的水稻育插秧技术反季培训工作,即在2011年的2—3月份,在水稻培训基地育苗,在4月1日农民开始育苗前,举办水稻规格化育秧和机械插秧理论培训班和现场会,培训农户、插秧机购置户,进行反季培训,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让农民和农机户掌握水稻育插秧技术。这也是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
三是在机具落实工作中,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机具、资金和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农民手中现有机具,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辽中县会怀农机专业合作社,自己聘请农业技术专家,购置一套工厂化育秧设备,拥有高速插秧机4台,示范点农民从选购种子、育秧到机械插秧结束整个生产过程交给合作社。农民只需交付200元,充分发挥了合作社的技术和机具优势,使水稻生产机械化项目得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