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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葫芦岛市建昌县农机质监工作上新台阶
作者:葫芦岛市农机管理总站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2010年,建昌县农机推广站加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牌子后,根据辽宁省农委(2010340号文件,2011年又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和农机质量投诉监理站。虽然多站合署办公,业务量增大,但该站领导班子对各项工作仔细研究,周密安排,本着即分工又协作的原则,站里工作有条不紊。

1、加强质量监督,保障农机产品、农机作业和维修质量。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让生产、经营、使用者知法、懂法,避免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全年在各项督导、检查工作中,共出动车辆3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对全县28个乡镇的销售、维修网点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共检查“飞达”、“吉丰”、“吉发”等4家大型农业机械经销商,“世玉农机配件商店”、“九新农机”等 21家配件商店,农机维修网点62家。共抽查1500个农机零部件。查扣“三无”商品18件。对个别标示不全、标签混乱、台账不清等现象进行督导,责令改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封1家无证维修网点,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收缴过期技术合格证3份。通过督导、检查、整顿,对全县农机行业的规范化运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强化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国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的要求,落实省农委关于《农机行业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昌质监站对全县从事农机产品销售、维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共培训农机营销人员22人,维修技术工人8人,电焊工1人。

3、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根据《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质监站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提高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本着热情、科学、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现场调解农业作业质量纠纷5起,接受咨询50次。

提交人:葫芦岛市农机管理总站 扬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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