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转发了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沈阳市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沈阳市农委部署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1、认真学习,提高能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学习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和方法等,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仔细梳理,深入排查。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单位、岗位、个人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人。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监管,权力制约。要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通过科学设定权力,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4、规范制度,完善措施。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规范。要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
5、同步配套,长效机制。要把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注重同步跟进教育、培训、督查、评估、考核、整改等各项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