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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农机局致购机户和经销商的公开信
作者:阜新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保证购置补贴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的顺利进行,阜新市农机局特至购机户、经销商公开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购机户、经销商:

        您好!您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获得批准,祝愿您成功购置到满意实用的农业机械。您在购机时请将此信与申请表、补贴确认书一并交经销商。

        按照国家《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将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购机户五年内不得购买补贴机具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者完成购机后,我们将进行核实确认。尤其对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水稻收获机械、饲料(颗粒)加工机械、工程机械等价格较贵、补贴额度较大、敏感度较高的产品,进行现场核实。对于低值、补贴额度较小的产品,公示和购机可以同时进行,但必须进行核实。未经核实的机具,农机部门在补贴操作系统上不予确认,经销商将不能获得补贴。

        购机者和经销商均应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对购置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对无理取闹、拒不配合、甚至阻挠核实的购机者,我们视其涉嫌诈骗国家补贴,将移交公安经侦部门处理。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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