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朝阳市农委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主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4月15日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精神,并同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签订了《朝阳市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朝阳市农委副主任黄承均根据省农委会议精神,对朝阳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省农委有关文件精神。二是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三是要加强宣传,政策宣传到位,宣传一定要不留死角。四是要规范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五是要加强监管力度,认真按照“三个严禁”“八个补准”规范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朝阳市农机办李银主任强调了朝阳市农机购置补贴,要严格按照省里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补贴重点是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要向大棚卷帘机、玉米收获机、秸秆还田机、深松犁等倾斜。要确保朝阳市农机购置补贴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硬性推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