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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机研究所争创“学习型”文明单位
作者:肖瑶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锦州市农机研究所从实际出发,坚持“学习、科研”两不误、两促进,争创“学习型”文明单位。
  一是明确要求,制定计划。按照王忠富所长提出的“全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研究所制定了第四季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与开座谈会”相结合,“记学习笔记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学习。从10月中旬至12月末,研究所计划组织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等内容。同时,结合工作需要,研究所还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条文。
  通过学习,使全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第四季度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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