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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农机购置补贴 全部阳光操作
作者:邰永静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20101014朝阳县农机局圆满完成国家农业购置补贴1000万元的工作任务,发放各类补贴机具(2200)台套、受益户达(795)户。

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办事,遵守公开、公正、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全部采取阳光的操作方式,做到了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简单高效。在补贴对象上,制定了四项优先购置条件:(1)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示范户优先;(2)配套购置农机具保证农机作业的优先;(3)作业机械以播种机、收割机、耕整机械优先;(4)在申购人员不确定申购机型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先后顺序优先。在操作程序上,完全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产品目录上的价格收取,没有向购机者收取任何形式上的好处费和管理费,拒绝收礼和吃请,从源头上杜绝了以权谋私腐败现象的产生,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提交人:朝阳市农机办 赵彤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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