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此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总结经验,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稳步推进、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指标具有权威性、获取方便,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从而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综合评价。
二、考核对象、内容与指标
本方案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农机站。
考核内容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3。
三、绩效考核方法
评估工作按照考核对象本级自评,县农机局组织核查和综合评估。
(一)本级自评
由各考核对象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对本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总结全年工作、查找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上报县农机局。
(二)查验核实
县农机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
资料审查。对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考核对象补充相关材料。
实地考核。评估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年末考核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与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将进一步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评出优秀(得分≥90)、良好(80≤得分<90)、一般(70≤得分<80)、较差(得分<70)四个档次,形成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县农机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每年12月10日前,各考核对象完成自评工作,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12月20日前,县农机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12月30日前,县农机局完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1、每年县农机局将综合评价结果与乡(镇)农机工作评优相衔接,并作为重要依据。依据考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同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2、如发现工作人员参与套取补贴、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县农机局将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机局将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工作督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