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铁岭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市软环境办关于印发《2017年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经市农机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发展重要指示、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企业满意和健康发展为检验标准,大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和务实高效的营商文化,着力打造“创业最宽松、服务最高效、投资最放心”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加快铁岭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要按照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在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在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方面有明显改善,在集中解决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取信于民,在建立营商环境工作长效机制方面有实质进展。 1.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涉企审批、准入、许可、注册、报税、社保、检验、信贷、信用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廉政建设,显著降低企业外部制度交易成本。 2.进一步强化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持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障企业权力。 3.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要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妥善处理政府承诺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诚信教育和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企业诚信度和全民诚信水平。 4.进一步形营造推动发展的舆论环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促进全市形成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坚持主动、协调、求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有效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有序高效地推进市农机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机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农机局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正确认识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对于铁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抓好本科室、部门的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树立创优发展营商环境的强烈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活动任务。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送工作举措、问题台账、整改措施、半年及全年总结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
(二)深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领导率先垂范,结合工作实际,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迅速落实。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和营商文化。 完成时间:2017年5月-2017年6月
(三)开展专项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务求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17年重点开展以下四项专项整治活动。 1.整治政务环境方面的问题。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重点整治下放权力不到位、多头审批、政务公开不落实、监管制约不力、政务服务实效差、权力寻租等。 2.整治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作出的承诺必须按期兑现。 3.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重点是违反国家收费清单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向企业所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向企业摊牌及强制企业捐赠等。 4.整治执法环境的问题。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重点是整治执法人员公仆意识差、违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不作为与乱作为”、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
(四)建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部门都应当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建章立制并认真执行。
1.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主抓,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
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持续发力,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作创新,深入研究从制度上有效防治和解决问题。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1日 3.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工作落实,必须加强检查督查。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随时开展本部门的监督检查。 完成时间:长期
4.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加大重视,履行相关职能职责,提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的结案率。 完成时间:长期
四、活动步骤
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4月17日至4月30日) 直属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并尽快启动。将学习《条例》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采用专家讲座与领导讲课、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一把手要做一次专题讲座,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掀起学习《条例》热潮。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深入讨论,围绕落实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问题谈体会、谈认识、谈感悟,达到互相启迪、拓阔视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要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各部门、各单位撰写体会文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从领导班子及个人两个层面,以钉钉子精神层层贯彻落实,结合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内容,围绕营商环境意识、简政放权、执法收费、服务水平、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在本部门公示,并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半年小结。 要支持、配合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3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诚信”专项整治;二是开展中介组织规范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纳入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三是开展清理“以费养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问题台账上的问题深刻剖析,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作为本阶段的重中之重,整改措施要具体、靠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销号。要坚持边查边改,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要踊跃参加“服务营商环境、争当排头兵”竞赛活动,提升营商环境意识。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要把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作为总结提高阶段的重要内容,将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并坚持下来。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满意度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此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方案。
(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大公开力度 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要加大公开力度,即活动内容公开、存在问题公开、整改进度公开,尤其是整改进展情况要每个月公开一次。对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四)加大结果运用力度 严格考评结果运用,对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树立典型并表彰、宣传;对表现不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通报、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