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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机传达学习省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综合科 张瑞龙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1月6日,市农机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耀杰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省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深入解读,对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重要意图,强化“四种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抓好贯彻落实,王耀杰强调3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依规治党。切实领会《实施办法》实质和要领,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刻认识问责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部门;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执行者,也是问责对象。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严格执行,坚持“严”字当头。要把执行《实施办法》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压紧压实、落细落小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两个责任”在基层的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提交人:铁岭市农机局 王辉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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