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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6年秸秆完全粉碎还田作业基本原则
作者:沈阳市农经委农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和《辽宁省2016年秸秆完全粉碎还田作业补助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沈阳市制定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利用,规范、高效、廉洁做好秸秆完全粉碎还田作业试点示范工作。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技术应用的适应性,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土壤状况、种植制度、农艺要求、农机装备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宜的农机作业技术模式和作业技术流程,保障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机艺融合,协调发展。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强化试验论证和技术集成,合理衔接作业环节和生产要素,完善农机农艺技术措施,保障耕种质量和农艺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培训,为秸秆还田作业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引导,集中连片,规模实施,增强试点示范效果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补助资金管理,采取先作业后验收再补助的办法,保障项目取得实效。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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