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强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辽阳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长久稳定,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辽市交委办[2010]8号)的精神,按照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的要求,辽阳市农委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7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6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农机事故,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加速推进辽阳市全面振兴,营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农委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主任鞠有利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委副主任王建斌担任;成员由市农委农机化管理科科长刘浩、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农机监理所所长薛建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所,由所长薛建新担任主任,副所长王树棉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组织、策划、部署、推进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总体方案》中的“四个一批”、“三个坚决”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农用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确保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不出现重特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重点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根据《通知》精神,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