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维护农机维修市场正常秩序和经营者及广大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秋季农机作业安全,对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机维修网点开展检查,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网点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促进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障农机具的技术状态完好和高效运行,对全市农机维修网点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检查、强化管理,完善并规范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行为,使农机维修服务网点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组织形式。
二、检查的对象
检查的对象是辽阳市辖区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
三、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是否取得相应类别和级别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对未取得“证、照”经营者,要按照《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符合条件要求的要办理相应类别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对既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又经营相应维修配件的,查是否具备相应合法经营的资质证件。
二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无证上岗者要督促其尽早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三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是否在核准的维修类别和等级范围内从事维修业务;是否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
四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是否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进行维修,维修“三包”服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农机维修台帐。
五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户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等活动。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6年9月到10月。
五、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活动由市农委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农机维修网点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市农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了联合检查小组,开展全市维修网点的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农机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联合检查小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对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以处罚,对农机修配服务从根本上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立竞争、有序的农机维修市场环境,促使我市农机维修市场向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行的方向迈进,推动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