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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机局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
作者:关娜[文] 刘红波[图]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活动的实施意见》,锦州市农机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入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综治工作的开展。

723日,市农机局局长王凤山和局直单位一把手签订了2010年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领导责任制。王凤山局长要求基层单位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发展与保稳定统一起来,严密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去年荣获市政府“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市农机局局长王凤山与农机推广站站长金钰铭签订综治责任书


王凤山局长与农机研究所所长王忠富签订综治责任书

王凤山局长与农机监理所所长赵纳签订综治责任书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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