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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提出六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作者:阜新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5.23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阜新市农机局就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严格监管农机安全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将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本地区农机作业安全。市农机部门要按照《阜新市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要建立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除依法处罚事故责任人外,要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利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作,形成农机联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切实抓好农机安全,促进农机发展。公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的动态监管,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黑车非驾”、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拖拉机驾驶人员通过铁路道口的安全意识。农机部门要依法登记、核发牌证,建立档案,强化检审验等源头管理;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农机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严禁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农机上路行驶和田间作业,对已达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四、要突出重点,进行农机安全集中整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农机安全整治力度。在监管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对城市周边地区要以整治交通秩序为重点,对阜、彰两县要以治理“黑车非驾”为重点,对铁路路口等重点事故隐患部位要以监察和宣传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的农机安全事故。

        五、要建立预案,增强快速反应能力。要严格按照《辽宁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处理能力。对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杜绝瞒报、漏报事故的现象发生。

        六、要广泛宣传,加强对农民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农机车主和驾驶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的重要性,开展安全农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发放“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手册、警示光盘、挂图等,使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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