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铁岭市农机局 >> 典型经验 >> 正文
开原市成功创建辽宁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2015年开原市被农业部确定为辽宁省唯一一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一年来,在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沈阳农大工程学院的大力指导下,在农业、水利、财政等管理部门和土肥、选种、植保等技术领域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开原市成功创建育苗规格化、插秧机械化、生产组织化、经营产业化的2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探索出适合开原农村实际的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技术体系,基本形成适合辽宁推广的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走出了一条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的水稻生产机械化科学发展道路。
    目前全市拥有各类水田耕整地机械3819台;建有水稻标准化育秧大棚2158栋、中小棚2.8万余栋;拥有育秧硬盘296万盘、软盘365万盘;拥有水稻自动秧盘播种成套设备35套、手动育秧机组213套;拥有水稻插秧机1065台(其中:手扶步进式897台、四轮乘坐式198台)、联合收割机114台。2015年完成水田机耕整地34.7万亩、机插秧32.55万亩、机收获33万亩,水稻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9.1%、93%和94.3%,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水稻机械耕耙、育插秧、收获作业每亩可为农户节约成本至少30元、220元和80元,全年节本增效1.16亿元。开原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农机、农业、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二是成立项目管理组。由农机局局长任组长,负责土地落实、机具选型、资金筹措、信息交流等工作。三是成立技术指导组。由农机局分管技术推广工作副局长任组长,农机推广站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技术培训、机具调试、故障排除、操作指导以及同人工效果对比分析和水稻生长观察记录等。技术指导组成员还印制了同用户联系的卡片,发放到购机用户手中,用户在育秧和机插秧期间有问题能及时与我们推广技术人员联系,随叫随到。在育秧、机插秧作业期间,为用户解决各种难题多达几十次。四是成立项目实施组。由农机局班子其它成员任组长,农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其中,全年分片包乡。
    二、开展宣传,强化培训
    通过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高度关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开展科技下乡。结合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相关科技人员常年深入到农户家中,面对面向农民宣传机械性能、技术特点、操作方法、机械作业好处等,消除了部分农户心中的顾虑,使广大农民由被动购机变为主动推广。三是召开现场会。每项作业前,我们都在示范片适时召开育插秧现场会,提高农民认识,强化作业质量,确保作业进度。四是举办集训班。全市举办了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培训重点是机械化平整地、软盘育秧、插秧机操作和田间管理等四项关键技术。同时在示范片分村举办普及班,让稻农从床土的平整、营养土的装盘、种子的播撒、秧盘的覆土以及架条盖膜等环节都认真进行规范操作,实现了规格化育秧。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整合项目资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与购机补贴、农机合作社建设等项目结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将项目做大做实,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以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国家资金扶持为导向,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机投入机制。三是千方百计引导和扶持农民采取入股、合作等方式增加对农机化的投入。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个人及社会经济实体身农机化事业投入资金。
    四、创新机制,抓好示范
    开原市三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了代育、代插、代收等机械化服务合同,建立两个育秧技术服务中心,作业面积达到0.63万亩,农民每亩地增收200多元。开原市国新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05人,拥有各种农业机械93台(套),工厂化育苗大棚200栋,固定资产总值达580万元。今年国新社流转水田1300亩,水田代耕代育代插4300亩,集农机作业、水稻种植于一身,以农机服务为手段,探索出一条适应水田发展的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之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然将大量土地集中在农业生产能手中,我们引导和鼓励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农户购置插秧机,除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外,还引导他们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实行统一供种、统一育秧、机械插秧、分户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提交人:铁岭市农机局 王辉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