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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机质监致广大农民朋友关于农机质量投诉的一封信
作者:铁岭市农机质监站 马艳君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农民朋友,当您一旦遇到农机质量问题,首先应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发权益,到当地农机质监部门进行投诉,农机质监部门一定会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满足你的合理诉求,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投诉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投诉方式包括包括口头和书面投诉两种。书面投诉材料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号等;
    2、被投诉者名称(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时间、发生的质量问题,收到的损害和交涉情况等;
    4、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投诉要求。
    农机质量监管部门遵照“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农机质量投诉原则受理并处理农机质量纠纷。


                    

提交人:铁岭市农机局 王辉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侯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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