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农机局组织召开了一次关于解读2015年补贴操作方式、流程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农机局副局长吉华文、农机监理所所长、补贴办工作人员、西丰县宝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经理、西丰县德丽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西丰县国航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经理、西丰县利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经理、西丰县森鹏六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经理、西丰县鑫胜农业机械经营有限公司经理、西丰县盛财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项传达《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第二项由吉华文副局长向七家经销商详细解读2015年补贴操作方式、流程。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自主购买补贴产品。
2.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3.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补贴受理乡镇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30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
4.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让七家农机经销商熟知整个补贴流程,以便在农民购买农机具的时候,经销企业能够全面的向购机者说明补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