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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委召开全市农机补贴管理工作座谈会
作者:沈阳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5月7,沈阳市农委召全市农机补贴管理工作座谈会,副主任史仕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冬今春以来,由于频繁降雨雪和低温寡照,给春耕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播期推迟10-15天,春耕生产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当前,各级农机部门要集中精力,抢抓春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抢农时抓好大田播种,另一方面,要做好插秧准备,越是在农业生产困难的情况下,越要展示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

会议强调,当前,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对党和人民、对农机化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谨慎、更加细致、更加扎实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好事办好。
    一要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各地必须按照规定的补贴程序操作,禁止先销售机具后补办补贴手续的行为。各区县农机部门要直接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如发现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异地申请购机补贴行为的,报市农委批准后,停止经销商供货资格,发现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套取购机补贴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绝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并管好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决不能因一点蝇头小利而丧失原则,违法违规操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补贴档案管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必须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允许有任何虚假或不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四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市里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五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快依法行政步伐。同时,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六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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