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营口市农机局 >> 辽宁动态 >> 正文
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落实执法学习措施
作者: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了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切实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熟练掌握及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制订了学习措施。

措施中明确了学习方式为集中和个人相结合,时间是每星期三下午,内容是省执法培训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精通业务的同志领学,根据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并记录在册。通过学习,使我站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提交人:营口市农机局 佟兆祥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