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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落实执法学习措施
作者: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了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切实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熟练掌握及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制订了学习措施。

措施中明确了学习方式为集中和个人相结合,时间是每星期三下午,内容是省执法培训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精通业务的同志领学,根据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并记录在册。通过学习,使我站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提交人:营口市农机局 佟兆祥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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