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辽阳市农机局 >> 农机服务 >> 正文
辽阳县农机局开展收获机械安全操作讲座
作者:辽阳县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了确保秋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农户在安全的环境下收取粮食,辽阳县农机局精心整理总结使用收获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以讲座方式向农户进行讲解,确保农户的人身安全和粮食丰收,使用规定如下:

一、收割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在作业和升降时,不准人员在割台前停留。

2.机具在运输和地头转弯时,割台必须高离地面,不准触及田埂或其它比较硬的障碍物;收割台上不准坐人或装运物品。

3.工作部件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或用器具拨弄转动部位和割台。

二、联合收割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传动链条、齿轮、皮带的安全防护罩、防护网和其它安全装置,须牢固可靠。

2.作业前须检查地块内输电线路高度,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3.启动时变速杆、工作离合器和卸粮离合器手柄须放在分离位置。

4.接合工作离合器及行走前,须发出信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时不准触动运转部件。

6.不准在坡度大于15度的地面上工作;上、下坡时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调头,上陡坡不准换档;下坡不准熄火或空挡滑行,坡路上必须停车时须卡住制动踏板或采取可靠防滑措施,联合收割机严禁坡路停车。

7.排除故障后,起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

8.卸粮时不准人体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它铁器伸入卸粮搅龙内清理粮食。

9.不准用联合收割机拖带任何机具,不准用集草箱搬运货物。

10.电器、电路导线的连接和绝缘须良好,不准有油污。

(1)不准用金属工具做电路导线,使用的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液压系统的分配器、油缸及油管的连接和密封须良好,不准有液压油渗漏。

(3)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须装有灭火罩,蓄电池须装有防尘罩。

(4)保养、加油或排除故障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5)联合收割机上须配有两个以上合格的灭火器。

(6)收割台未支撑牢靠之前,不准进入收割台下方。

(7)运输时收割台须提升到最高位置并锁好保险装置,不准在起伏不平的道路上高速行驶。

(8)牵引式联合收割机牵引运输时,操纵台上须有人操作。

(9)固定脱粒作业时须拆下拨禾轮和割刀等传动部件。

三、玉米收割机作业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器运转时不准在前传动轴附近站立,不准在传动轴上跨越。

2.剥皮作业部件发生堵塞时,不准直接用手清理排除。

3.地头转弯时必须切断动力。

4.牵引运输时,收割台须提升到最高位置并锁好保险装置,不准在起伏不平的道路上高速行驶。

 


提交人:辽阳市农机局 曹鹤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