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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推动补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透明地运行。日前,市农机局召开农机补贴工作座谈会。市农机局于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省农机补贴培训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宣读了《营口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解读。与会各市(县)、区领导同志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分别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于局长强调,补贴工作要重点在六个方面完善相关措施:一是对购机补贴对象实行村级公示、乡(镇)把关、市(县)、区审批、市级监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二是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确定非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事项。三是要在10月底前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站,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规范栏目设置,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各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要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设置农机审批窗口,规范便捷开展审批工作。五是各市(县)、区要区别情况,实行分类核实,其中,对粮食烘干机等难以移动的农用机械,要实行入户核实;对其它机具,原则上要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定时定点核实。六是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需要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必须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并坚持“先办证,后补贴”的工作原则。

提交人:营口市农机局 佟兆祥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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