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55号)精神,大洼县农机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为缓解我县广大购机户春耕备播期间的生产资金,确保全县春耕备播生产顺利进行,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原计划于6月返还的2013年插秧机保证金,经班子研究决定将于3月21日开始返还。
自本月21日开始,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2013年已办理插秧机补贴手续的农户进行了再次核实调查,此次入户核查涉及农户692户,核查插秧机共1038台。
为加快核查进度,强化核查纪律,本次核查按照“谁核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户户上门,件件有结论”的工作态度,保证入户核查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重点核查补贴机具型号是否相符、补贴对象信息是否准确、补贴插秧机是否进行倒卖,对符合购机补贴政策规定的,县农机局予以通过核实,在供货确认表上盖章,当场返还保证金。对不符合补贴政策规定的不予通过核实,对购机对象基本信息变动的及时进行修改,确保信息准确。截止目前,已核查312户,核查插秧机587台。通过详细询问和实地查看,补贴机具已全部供货到位,国家补贴政策得到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