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机【2013】37号)中有关《2013年辽宁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葫芦岛市于四月八日-六月七日对五个县(市)区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检查。1、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宣传资料860份。出动宣传车13辆。2、对流通领域进行了检查。全面核查了本市范围内各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包括外省和部级证书)的农机商品。通过本次对全市范围内流通领域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农机市场秩序,为农民创造了良好的购机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