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农委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国家及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市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切实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阜新市农机局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组织体系,联合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全省农机补贴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阜新市立即进入全面部署阶段。
一是市、县农机部门分别成立农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补贴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
二是市、县农机部门分别召开了农机补贴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积极与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商讨研究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各单位主要职责、程序操作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确保农机补贴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搞好服务
为使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阜新市农机局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认真搞好咨询服务,为农民答疑解惑。利用 “政务公开日”的机会,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乡镇,设立咨询台,为农民现场解答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发放《2013年阜新市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指南》等材料800余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三、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操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注重绩效、加强考核。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全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的工作要求,制定监管督查方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将查实的情况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全面展开,严密排查
按照省农委有关文件要求,市、县农机部门对全市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机补贴工作制度的完善程度、参与农机补贴人员有无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农机补贴相关档案存档情况等内容。
阜新市农机局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一是绘制全局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表,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二是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大家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岗。三是以农机购置补贴业务流程为主线,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规范核实,及时兑付
为确保把国家农机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避免套取补贴资金、冒名顶替等隐患出现,从5月初开始,市、县农机局分别派出核实小组深入到作业一线,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实。核实过程中,重点核实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认真核实补贴人身份,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执照与本人进行仔细对照,确保补贴申请对象和享受对象一致,竭力避免无执照的农民冒名购买机具;部分非农民身份的人利用他人身份购买机具,并试图靠倒卖补贴农机具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在核实农机具机型时,将机具铭牌标注的生产厂家、具体机型、生产日期与经销商供货表和发票进行严格比对,所购机型必须与前期通过申报的机型完全一致,避免出现以小充大和利用不在补贴目录范围内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现象出现。
截至6月3日,全市已落实补贴资金2861.77万元,补贴机具2824台(套),补贴资金使用比例为86.7%,受益农户2114户。市、县农机部门正对已办理农机补贴的农户逐一进行现场核实。第一批补贴资金正在结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