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全市市辖区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方式
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办法。
三、申购程序
1.购机申请。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购机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账户(或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号)
具体流程: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2.实施购机。
购机补贴对象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30天内从《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经销商实施全价购机。超过规定购机时限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行作废。无《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而发生的购机和销售行为,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补贴兑现。
所需材料:有效购机发票(必须是《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补贴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等。
完成购机的补贴对象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到市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
四、补贴机具购置截止时间
2013年上半年补贴机具执行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五、集中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申请机具核实地点
购买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的补贴对象到市农机监理所办理;购买其他农机具的补贴对象到市农机局办理。
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8-6677085;0418-667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