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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陵区从五个方面加强农机质量监管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核查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严禁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机维修人员无证上岗。

二、逐步健全完善农机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机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三、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特别是建立完善农忙季节农机投诉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解决农民群众的投诉。

四、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的监管,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住、有效益。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坑农害农行为,对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

五、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机下乡宣传示范经验,积极开展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农机产品重点销售时节,鼓励和支持大型农机生产经营企业举办下乡宣传演示会。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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