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阜新市农机局 >> 农机直补 >> 正文
阜新市农机局四项措施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管理
作者:阜新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一年一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落实好国家这项惠农政策,阜新市农机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

        一是强化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注重绩效、加强考核。

        二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市、县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全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的工作要求,制定监管督查方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将查实的情况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全力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