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销售市场直接关系到农机的质量、农民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我局积极联合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强化四项措施加强农机销售市场管理,进一步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监管。加大对农机的“三无”产品、安全隐患以及安全标识不明显的进行查处,对上述问题的农机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销售;
二是规范市场。对非专业销售农机产品的代理点一律禁止销售,无农机维修合格证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销售农机产品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是强化培训。加强对销售人员农机安全知识、使用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强从业资格证管理,强化购买农机产品农民的宣传培训;
四是强化投诉管理。在销售农机点向社会公示农机投诉电话,加大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并加大处罚力度,保护农民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