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为保证项目能按计划顺利推进,农机局成立了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实施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有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农机局局长担任,成员是乡镇的主管农业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项目实施组:成员由农业、农机等科技人员及农机推广站的技术人员,乡镇农机站站长组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性耕作的认识
铁岭县农机局始终把宣传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广大农民对保护性耕作认识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切实做好保护性耕作项目,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培训,让更多农民了解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内容、作用及重大意义等,使机手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三)实施行政推动,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目标。
县政府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县政府与项目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县、乡、站、村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人,明确奖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项目单位与农户之间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奖罚条款等。
(四)争取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省、市、县财政给予配套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项目区实施保护性耕作给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满足购买保护性耕作机具。
(五)搞好技术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由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县农机推广站等有关单位,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选购适用机具,帮助各村和农机户调整、检修好机具,保持机具完好性能,提高作业质量。特别是作业季节,深入到乡镇、村屯和田间,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加强技术保障,推进保护性耕作体系创新。
以县、乡农机服务站为基础,积极引导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农机专业化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支持保护性耕作示范户,保护性耕作服务组织,逐步建立起以各类农机事业服务组织为纽带的保护性耕作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广大的农民示范作业,提供技术服务,促进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