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有关情况,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锦州市农机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局直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公务用车清查。
此次清查的任务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清查的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市局对市农机监理所和市农机推广站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清查,并认真审核填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清查报表》。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全局于9月20日准时汇总上报市农机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并顺利通过市财政局资产处的审核。
通过此次清查,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于有效保障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能需要,提高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科学性,降低事业运行成本,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