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机补贴工作以增加沈阳市农机保有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综合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推进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农业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沈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一、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沈阳市要求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绝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并管好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决不能因一点蝇头小利而丧失原则,违法违规操作。对所辖区内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合作社、服务组织、大户对农机具的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解决农民购置大型农机资金不足问题。
二、阳光操作稳步推进: 通过会议、出动宣传车、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接受农民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步骤等政策交给农民,让农民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没有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费用,整个购机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项目单位建立购置补贴农机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
三、加强管理搞好配合: 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软件操作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在协议签订、供货协调、信息咨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农机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农机校节假日不休息,实行现场办公一条龙服务,车、具到后统一办理拖拉机牌照和驾照,极大地方便农民群众。
四、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切实做好申请与签订购机补贴协议、付款购机、喷字登记、档案上报等各项工作,禁止先销售机具后补办补贴手续的行为。各区县农机部门直接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如发现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异地申请购机补贴行为的,报市农委批准后,停止经销商供货资格,发现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套取购机补贴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开展核实加强监管:严把购机核实关,把购机核实作为重中之重,农户所购置的每台补贴机具做到见机见人见身份证,查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机具编号与签订的协议一致,才给予核实。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核查的方法,对已到货的农机具进行核实,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让真正购机的农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