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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五项措施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机局农机补贴工作以转变苏家屯区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全区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一、建立健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副区长、区监察局、区农机管理总站、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苏家屯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二、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辽宁省关于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

三、苏家屯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并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充分利用区有线电视台的宣传平台,加强对农机补贴购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把全区的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把全区强农惠农政策、标准和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在沈阳市强农、惠农乡镇“一点通”系统上公示。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区促进农机化发展项目和补贴资金额度、农民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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