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有明德,策有至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故分析形势,把握方向,遵循规律,以期在改革发展中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政策设计上,明确三大指向,强农惠农富农,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在总体思路上提出“三强三保”,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在农业投入方面要求“三个持续加大”,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比例和增量均有提高,强调“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富农“四项补贴”政策之一,实施6年,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利农利工、一举多得的好结果,收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农机购置补贴与现行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等普惠制农业补贴政策相比,有明显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二是补贴机具种类和具体补贴产品有选择。正是这两种选择性,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带来特殊型和复杂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及生产厂家、经销商、农民、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多个主体,操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大,对政策实施和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农民购机需求越来越大,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需求。虽然沈阳市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去年总量资金达1.1亿元,但各地普遍反映资金缺口较大,供需矛盾突出,公正公平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的难度仍然较大。二是部分补贴产品质量存在不稳定、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等现象,贻误农时;一些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虚报价格,随意调高价格,农民有意见。三是少部分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违规操作,个别农机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到位。一些省市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务必高度警醒,严格自律,警钟长鸣。
2012年沈阳市在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中,要进一步提高对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诱惑和对自身约束,切实做到责任落实,照章办事,规范操作,监管到位。严把供货销售、补贴审核等关键环节。“人能克己身无患,事不欺心睡自安。”时刻警示,严格自律,长鸣警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防权利乱用和贪污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