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飞农机专业合作社坐落在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成立于2010年2月。合作社成立以来,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存,风险共担。合作社组织成员从事机械化作业,为成员提供信息及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主。目前,合作社已发展成员120余人,其中,第一批入社15人,第二批入社110余人。拥有农业机械作业车辆及配套农机具100余套,实现机械化耕、种、收5万余亩,受益农户1万多户,服务面积覆盖8个村及周边乡镇。
几年来在凤城市农机总站指导下,合作社成功组织了多次农业机械现场演示会,现场参观咨询的农民、厂家等达1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推动了大堡乡机耕作业的全面展开。2010年合作社就被凤城市人民政府评为 “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1年4月23日,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及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市长马延春等领导亲临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合作社1000亩的大垄双行高产示范田的农机耕种情况,对凤飞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机械化示范和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指导意见。为树立典型,推动全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丹东和凤城市农及部门多次到合作社检查指导,同时,人大和政协的领导也多次到合作社参观指导工作。
2011年,凤飞农机专业合作社秸秆还田作业面积达到3500余亩,深松面积4000亩,水田机械化作业面积1万余亩,旱田机耕面积达2.5万亩,机播面积0.5万亩,机打药3万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
为壮大合作社的规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合作社准备购置先进的农机设备,扩建库房170平米,服务农户要达到10000余户,扩大农机作业服务领域,并在合作社管理上,不仅要有健全的章程、财务制度、成员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议事制度等,还要进一部完善和加强服务能力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