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民市农经局贯彻执行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沈阳市农委、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沈阳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新民实际情况,农村经济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新民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本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安排,精心组织,阳光操作。
全年共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20万元,其中:国补资金2050万元;市补贴资金170万元。拉动农民自筹资金5380万元。受益农机合作社28个,受益农户1428户。购置农机具3713台(套),购置动力机械:390台,其中:50马力以上拖拉机142台;种植施肥机械1323台,其中:播种机1013台,水稻插秧机275台(四轮乘坐48台,手扶步进式220台,独轮7台);育苗成套设备35台套;收获机械260台,其中:玉米收割机119台(自走式51台,背负式68台),谷物收割机91台,薯类收割机17台,其它收获机33台;耕整地机械627台套,其中:耕地机械556台套,整地机械71台套;田间管理机械:动力喷雾机16台;收获后处理机械46台;排灌机械:潜水泵10台;设施农业设备58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983台。
2012年,新民市充分利用农机补贴政策,继续抓好农机补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补贴额度,进而不断增强农机化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