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辽阳市农机局 >> 辽宁动态 >> 正文
辽阳县九项措施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作者:辽阳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按照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总体目标,结合辽阳县购置补贴工作实际,为加强管理,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拓宽服务领域,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采取九项措施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1、吃透政策,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报刊、集市、现场会等形式宣传购置补贴政策,为营机户创造良好的购机氛围。

2、确定优先补贴原则,张榜公示。以加快农机生产为前提对于农机化项目示范区,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设施农业小区等急需的生产作业单位给予优先办理补贴。

3、按各乡镇耕地面积、农机保有量和农机化工作重点,初步确定补贴指标的分配数量。

4、补贴程序。购机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所在村委会开具介绍信,申请购置机型,到所辖农机管理区域站初审、签字、盖章,然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介绍信等相关手续到县农机局申报、审核,由农机局管理股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存储。

5、由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购置补贴方案、指标分配及监督管理工作。补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牵头,农机局、财政局、纪检委及农机局所属股室和区域站参加,研究审核补贴对象人员名单,确定补贴对象。

6、公开公示。经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购机户名单公示5-7天。一是通过县电视台对审核的购机者名单公示;二是张榜公示,在县局显要位置公示购机者名单;三是在网上公示。

7、按流程操作审核报批。严格按照省农委、财政厅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审核程序报批,五个工作日内将补贴通知书要发放到营机户本人。

8、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购机期间,县农机局管理股和监理所、农机校联合办公,办理牌、证、照,提高“三率”。

9、检查核实。县农机局委托县农机监理所结合路检田查,严防倒买倒卖行为,对大中型拖拉机和玉米收割机全部现场核实,对个别型号农机具核实50%以上。

提交人:辽阳市农机局 曹鹤        责任编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